北京市体育总会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年02月12日

各市级体育社团、体育类基金会,各区体育总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燕山体育运动中心:

  为贯彻落实市体育局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切实做好体育社团系统2018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消防、车辆交通等重点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积极营造安全、祥和的节日氛围,现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市体育总会成立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王品熙秘书长担任组长,张国成副秘书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体育总会办公室。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在领导小组的带领下,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和骨干的示范引导作用,确保欢乐祥和、安全环保过好新春佳节。

  二、加强宣教,落实各项要求

  (一)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各单位要在落实《北京市体育总会2018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按照“十进”、“十有”工作要求,紧紧围绕落实新修订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突出五环内禁放以及五环外各禁放区、限放区管控要求等内容,强化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一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资源,采取集中教育、悬挂横幅、橱窗板报、张贴公告、提示短信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引导活动,倡导工作人员和广大会员从自身和亲属做起,主动、自觉遵守新《规定》,广大党员应带头执行新《规定》,积极发挥表率监督作用,确保体育社团系统不出现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二要重点结合禁放区、限放区、十六类禁放点管控规定,对单位院内等重点部位组织开展“地毯式、无死角”滚动排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驻五环外的曲棍球运动协会、棒球运动协会、垒球运动协会、射击运动协会、射箭运动协会、航空运动协会6家单位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协助做好周边禁放工作。三要重点做好2月15日(除夕)、16日(初一)、20日(初五)、3月2日(十五)等重点时段全天候防范管控,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禁放看护,及时掌握周边动态,劝阻违规燃放行为。尤其针对大风、空气重污染等极端天气,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和相关应对措施。

  (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各单位要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大检查。一是着重排查办公楼、办公室等重点场所,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堆放杂物;落实《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严禁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对灭火瓶、消火栓、消防水带、烟感器、简易喷淋、火灾报警器等消防器材设施进行维护;严禁私拉电线、乱接灯头插座,不得使用各种炉具,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二是着重排查院区及周边、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管道井等公共区域,彻底清理杂草枯叶、堆积杂物、垃圾废弃物等可燃、易燃杂物,适时采取浇湿阻燃措施,最大限度防范有碍安全的各类苗头。三是着重排查春节期间在京举办的各类全民健身比赛活动火情火灾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赛事活动涉及搭建的要做好电消检工作,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教育,备齐灭火器,管好易燃易爆物品,安排专人值守有火灾隐患的重点区域,加强风险防控管理,消除火灾隐患,杜绝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三)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各单位要积极向工作人员和广大会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示。一是密切关注公安交管部门发布的出行安全提示和交通路况信息和天气情况,提前规划出行时间和线路,尽量避开出行高峰,避免雨雾雪等恶劣天气行车。二是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驾驶等各种节日期间极易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驾乘汽车出行系好安全带。

  三、严格要求,确保安全过节

  (一)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充分认识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强化组织部署、宣传发动、安全监管、隐患排查和秩序维护等各环节工作,确保安全管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各单位要在节前充分做好深入工作人员、广大会员和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动员工作人员和会员积极参与节日安全管理,广泛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努力实现人人树立安全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节日环境和氛围。

  (三)各单位要在加强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的基础上,按要求及时开展自查和排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并制定操作性强的对策和措施,确保体育社团系统安全稳定。节日期间,要确保信息畅通,如遇突发问题和情况及时报送。

  北京市体育总会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