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届北京市体育大会钓鱼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年08月22日

各区体育总会,在京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街道社区:

  根据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体育总会关于举办第十届北京市体育大会的通知安排和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市群众垂钓赛事活动的开展。北京市钓鱼协会将于2018年9月8日(星期六)举办第十届北京市体育大会钓鱼比赛,赛事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北京市钓鱼协会

  三、支持单位:

  北京众钓渔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北京市钓鱼协会竞技休闲垂钓基地–通州区松海垂钓园

  四、媒体支持单位:

  北广传媒四海钓鱼频道,中国体育报,北京市体育局新闻中心等

  五、举办时间、地点:

  2018年9月8日上午7点30分,地点在北京市通州区松海垂钓园。

  六、项目设置:

  (一)手竿钓鲫鱼(2场);

  (二)手竿钓混养鱼(2场)。

  七、报名办法:

  (一)本届比赛为团体赛事,参赛运动员192人(96支队,每队2人),其中一人兼任领队,报名时请提交领队及参赛人员名单。年龄限定18-70周岁。

  (二)报名:

  报名时间:此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8年9月5日

  1.各区报名:每区限报5支代表队,联系方式另见补充通知;

  2.报名地点:北京市钓鱼协会(北京西城区太平街12号)

  联系人:杜女士

  联系电话:63017231  13701160127

  报名费:300元/每队,各单位报名交费后因故未能参加比赛或比赛违规取消参赛资格的,报名费不退。

  (三)付款方式:

  网上支付路径

  扫描二维码,关注北京市钓鱼协会微信公众平台bj-fishing,

  点击“参赛报名”,可进行网上报名及支付。

  银行汇款路径

  开户名:北京市钓鱼协会

  开户行:北京银行陶然支行

  账 号:01090531500120112004889

  八、竞赛办法:

  (一)用具规定

  1.竿、漂、线、抄等渔具及鱼饵自备。

  2.鱼竿:比赛用竿一支,另可带备用竿一支,可交替使用,不可同时使用。钓鲫鱼限用竿长3.6米,钓混养鱼限用竿长4.5米,以上鱼竿其正误差均可在3公分(含)以内。每竿可拴1-2只无倒刺鱼钩,规格、拴法不限。

  3.漂、线:比赛必须挂立漂垂钓,主线至漂尾长度不得长于50公分。线总长度为竿长的±30公分。

  4.饵:禁止使用虫饵、毒饵、果冻饵、拉拉糊。禁止使用干散饵料。禁止任何形式的打窝,禁止毁窝,禁止双钩以外挂饵。参赛者不得在比赛中相互传递饵料。

  (二)钓位规定

  1.参赛选手按规定时间到达赛场后,凭参赛证,按顺序抽签确定钓位。并在裁判员引导下,按顺序分区排队入场,对号入位。参赛选手不得擅自更换钓位,不得互通信息,比赛中如需要离开钓位,须经分区裁判长批准。

  2.选手垂钓区域以左右邻位的中心线为准,不得超出,如失手超出应主动收回重新抛投;垂钓点距离岸边必须超出竿长,越位抄鱼不计成绩;

  (三)比赛要求

  1.凡参赛运动员统一和使用大会制发的服装、帽子和鱼护。

  2.比赛分为四场,每场时间为60分钟。

  3.参赛证尾号1号选手第一场、第二场钓对象鱼鲫鱼,第三场、第四场钓混养鱼;尾号2号选手第一场、第二场钓混养鱼,第三场、第四场钓对象鱼鲫鱼。

  4.比赛开始与结束以裁判长发令信号为准,比赛前任何钓具不得入水。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鱼获入护后方可继续垂钓。

  5.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收竿,将钩漂提出水面,未入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等候裁判员计量记录。未计量前,包括零鱼获者在内的所有运动员不准提动鱼护,签名后成绩不可更改。签名后方可离开钓位,否则视为违规行为。统计鱼获鱼量时其他运动员不得围观。

  6.禁止甩大鞭,禁止飞铅,禁止锚鱼。

  7.比赛池,无效鱼为穿丁,白条,花白鲢。

  8.未经大会裁判长批准比赛中更换队员的,一经查实,取消代表队参赛资格。

  9.参赛选手须文明垂钓,比赛中禁止喧哗,不得乱丢杂物。每场比赛结束后运动员须将本钓位清理干净。

  (四)成绩计算

  1.按团体2人积分之和排列名次。

  2.比赛采用倒计分制排定名次,第一名为1分、第二名为2分,以下名次依此类推。钓对象鱼以鱼获尾数确定运动员得分,以分值排定运动员名次;钓混养鱼以鱼获重量计算得分。比赛中,未有鱼获者以所有赛区中的最多参赛人数为其得分。

  (五)违规处罚;

  违反上述规则要求,将分别给予处罚;

  1.第一次违规罚该场比赛成绩3分,第二次违规取消该场比赛成绩。选手故意犯规并对他人比赛造成严重影响者,取消该场比赛成绩。

  2.选手作弊,弄虚作假,使用非法鱼饵,干扰他人比赛,不服从裁判,无理取闹及其它严重违规行为者,经裁判长批准,取消比赛资格。

  (六)录取名次、奖励办法及积分办法

  1.录取名次:团体前十名

  2.奖励办法;

  团体第一名:

  奖牌、荣誉证书、奖金2000元、奖品

  团体第二名:

  奖牌、荣誉证书、奖金1400元、奖品

  团体第三名:

  奖牌、荣誉证书、奖金1200元、奖品

  团体第四名:

  荣誉证书、奖金1000元、奖品

  团体第五名:

  荣誉证书、奖金800、奖品

  团体第六名:

  荣誉证书、奖金700、奖品

  团体第七名:

  荣誉证书、奖金600、奖品

  团体第八名:

  荣誉证书、奖金500、奖品

  团体第九名:

  荣誉证书、奖金400、奖品

  团体第十名:

  荣誉证书、奖金300、奖品

  所有参赛选手将获得一份纪念品(马夹、鱼护、帽子),赛后大会将组织抽奖活动。

  3.积分办法

  根据参赛选手个人成绩(名次)的前30名计分,赛事为一类赛事,各名次积分如下:

名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20

21-30

分值

1000

700

600

550

500

450

400

350

300

250

200

100

  各级垂钓师评定标准为:垂钓师:800分;高级垂钓师:1500分;垂钓大师:3000分,且获得过一类比赛冠军。

  4.本次比赛个人成绩前20名运动员将获得“2018北京市钓手排名赛”参赛资格,名额不得转让。具体报名缴费请联系市钓协杜女士63017231。

  (七)赛事执裁

  本次赛事裁判员由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与北京市钓鱼协会指派。

  (八)申诉及仲裁

  参赛队及运动员如对比赛成绩有异议(赛后20分钟内),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并交纳申诉费人民币200元。仲裁委员会将予以受理并做出裁决。申诉失败申诉费不退,申诉成功全额退还申诉费。

  九、安全及保险事宜:

  (一)各参赛单位负责本队安全工作并组织运动员自行办理比赛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

  (二)故意隐瞒疾病,如晕厥、心脏病、心脑血管病症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因自身操作发生意外,如呛水、刀具划伤、钓具伤害等,由当事人承担。

  十、其它

  比赛期间大会将提供工作人员、裁判员、参赛运动员午餐和饮用水。

  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和积极参加北京市体育大会钓鱼赛事活动,共同推动北京市群众垂钓运动的开展。

  特此通知。

  北京市钓鱼协会    

  2018年8月15日    

  欢迎各渔具企业、渔具店参与、支持北京市钓鱼协会赛事!

  赛事招商热线:010-63017231 杜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