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大体育项目社区赛门球比赛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 2012年05月14日
  一、比赛时间及地点
  (一)2012年6月9日至8月10日各分赛区预赛结束。
  6月9日上午9时市门协在东城区地坛公园门球场举行北京市十大体育项目社区赛“和谐社区杯”门球锦标赛启动仪式(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2012年9月1日至9月4日市门协在东城区地坛公园门球场举行决赛。
  (三)决赛规模:120支门球队。
  二、比赛名称
  市门协举办的决赛名称为:北京市十大体育项目社区赛“和谐社区杯”门球锦标赛。
  8个分赛区的名称为:“北京市十大体育项目社区赛“和谐社区杯”门球锦标赛分赛区。(各比赛场地都要挂横标)
  凡参加决赛和分赛区比赛的队必须是社区门球队,否则不准参赛。
  三、各分赛区主办和承办单位
  东城、西城、海淀、朝阳、丰台、房山、通州、顺义等8个门球协会。
  四、竞赛办法
  (一)整个门球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各分赛区组织进行,作为本次比赛总赛程的预赛阶段。第二个阶段由市门协举办决赛,决出名次。
  (二)各分赛区参加北京市决赛的120支社区门球队名额分配如下:
  东城25支门球队(含昌平3支)、丰台20支门球队(含石景山3支)、海淀15支门球队、西城15支门球队、通州13支门球队(含燕郊3支)、房山15支门球队、顺义10支门球队(含密云3支)、朝阳7支门球队。
  (三)未安排分赛区的门协,可按居住地组织社区队参加市门协划定的分赛区比赛。具体安排是:监管局、劳教局、二炮、广电总局、轻工总会等门协参加西城分赛区比赛;北极星、冶金一局、燕郊等门协参加通州分赛区比赛;昌平、卫生部、社科院参加东城分赛区比赛;军科院、国防大学参加海淀分赛区比赛;北京军区、海军、总后、航天参加丰台分赛区比赛;市门协个人会员,可按居住地自选就近参加分赛区比赛。
  (四)录取名次和奖励:
  ①按照规程规定,市门协决定录取前16名,由大会组委会颁发奖杯。其中:向获得前三名的队颁发金、银、铜牌和奖金: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2000元、第三名1000元。
  ②根据门球队、运动员、裁判员和工作人员在比赛期间的表现,对做到文明参赛、团结友爱、乐于奉献的门球队和人员可评为体育道德风尚奖门球队和优秀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和工作人员(评定名额由大会组委会商定),由大会组委会颁发证书。
  ③市门协拟在8个选拔赛区中评选4个优秀赛区,由大会组委会颁发匾牌。其条件是:
  第一、按规定时间报送规定的材料,(竞赛规程、小结,参赛队数、人数和报名表)。
  第二、按分赛区现有社区门球队数比例参赛队数和人数最多。
  第三、组织、领导工作好。
  第四、宣传工作好。
  第五、安全工作好,未发生任何事故。
  (五)报名时间、地点;
  各分赛区于2012年8月10日前将参加市门协决赛的门球队报名表和本分赛区的参赛队秩序册、小结和比赛照片2—4张报送市门协办公室。
  (六)报名费100元。凡参赛人员均发纪念品。
  联系人:邹慧心  张洪勋
  联系电话;01063021880    01063163789
  邮  箱:bjmqxh@163.com
  (七)每支运动队限队员7人,领队、教练员各1人。如教练员兼运动员,则应计算在运动员名额内。
  (八)参赛队员不限年龄,性别和区域。参赛社区必须保证参赛队员的身体健康并负责意外的人身病、伤等事故。
  (九)本次比赛执行2011门球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十)运动员不得跨队参赛,教练员不得跨队指挥。不许弄虚作假。
  (十一)参赛队员和裁判员,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竞赛规则、裁判法以及大会各项规定。遵守赛场纪律,维护赛场秩序,讲究卫生,保护环境。
  (十二)裁判员严格履行裁判员职责,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参赛队和运动员要尊重裁判员,服从裁判员的判决;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为最终的裁决。通过裁判员和运动员的共同努力,构建和谐、文明的比赛环境。
  (十三)参赛队员要着装整洁,各种标志佩戴规范。练习球自备。
  五、工作保障
  (一)各分赛区负责人必须兼任组委会下设的安全协调部主任。市门协在组织决赛时,组委会下设安全协调部,由组委会执行副主任张世雄兼任安全协调部主任。
  (二)强化安全意识,把竞赛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作为衡量组织工作好坏的首要条件。防止侥幸心理和粗心大意。
  六、有关会议
  抽签编组:2012年8月13日上午8时30分在市门协办公室进行。
  组委会:2012年8月28日(周三)上午9时在东城区门球协会办公室召开。
  领队、教练会:2012年8月28日(周三)上午10时在地坛公园门球场召开。
  裁判员培训:2012年8月31日上午在地坛公园门球场召开。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