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大体育项目社区赛龙舟比赛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 2012年05月14日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2012年6月9日-10日  北京玉渊潭公园八一湖
  二、参赛单位
  专业龙舟:21支队伍
  趣味龙舟:90支队伍
  三、比赛项目
  (一)专业龙舟组:500米直线竞速。专业龙舟组(12人龙舟)每支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鼓手1人,舵手1人,运动员12人
  (二)趣味龙舟组:500米直线竞速。两代人组成的和谐家庭组(限3人,每船2支桨,其中必须有一名成年女性)
  四、参加办法
  (一)参赛者必须身体健康,在没有辅助救生设备情况下,能穿着比赛服装游泳50米以上。参赛者的健康状况、游泳能力、安全问题均由本人负责。
  (二)各参赛队必须与赛事组委会签署安全协议书。
  (三)与参赛相关的食宿交通等费用,全部由参赛者自理。
  五、比赛办法
  (一)专业龙舟组
  1.比赛执行中国龙舟协会审订的最新版《龙舟竞赛规则》。
  2.参赛队必须使用由大会统一提供的比赛器材,包括:龙舟、桨和救生衣等。
  3.各队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服装款式、颜色必须一致,比赛时可佩戴统一的头饰,因天气原因,运动员在比赛服装外可加透明雨衣。
  4.不得站立划桨。
  5.比赛采用预、决赛的方式进行。
  比赛的组别、道次在赛前领队会上用抽签的方式排定。
  预赛:根据各队在比赛中的成绩排出所有名次。获得前9名的队进入决赛,其余淘汰。
  决赛:根据各队在预赛中的成绩,抽签进行9条艇分的分组,决赛结束后,按成绩排定最终名次。
  如因天气原因不能进行决赛时,以预赛成绩作为最终名次。
  (二)和谐趣味龙舟赛
  参赛队必须使用由大会统一提供的比赛器材,包括:趣味龙舟、桨和救生衣等。
  1.同一条趣味龙舟上的参赛者人数和性别按规程要求进行组合。
  2.所有趣味龙舟上的运动员不得站立,更不得站立划桨。
  预赛:各组按照报名表顺序分组进行预赛。各组录取前15名,其余淘汰。获得决赛资格的组合,参加决赛时不得换人。
  决赛:各组的前15名分别参加1-6名的决赛。
  总决赛:参加了决赛的组合,均有资格参加总决赛,但不得换人每条趣味龙舟上只须乘成人2人(男、女各一人),儿童1人。每船配2支桨。
  每15条艇一组,分A/B/C三组出发,以成绩排出最终名次。
  分组方法:第一枪:A组1-5名、B组6-10名。
       第二枪:B组1-5名、C组6-10名。
       第三枪:C组1-5名、A组6-10名。
  六、奖励办法
  各组一至六名颁发奖牌、证书。
  七、报名办法
  本会现接受社会各界组队参加。请于5月25日之前填妥报名表格以及签名确认“免责声明书”。报名方式有如下几种:
  官网:按照赛事官方网站www.beijinglongzhou.com指示填写信息,完成报名信息的填写,注意组委会回执通知。
  现场报名:通过现场报名点填写报名单,统一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收回,注意组委会回执通知。
  八、裁判
  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主要裁判员由组委会选派,不足名额由承办单位负责。
  九、参赛要求
  (一)参赛者在所有场合下,须保持正确的行为规范。
  (二)尊重裁判,尊重他人,不得有任何不良行为。
  (三)比赛过程中,如认为判罚不公,必须按程序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抗议。
  (四)不得故意损毁龙舟及其它器材。
  (五)不得对他人使用肮脏、威胁、辱骂的语言或手势。
  (六)不得用丑化比赛的行为干扰或损害比赛正常进行。
  (七)不得纠缠裁判、仲裁和大会工作人员。
  (八)不得有任何暴力行为造成对他人的伤害。
  (九)不得拒绝领奖。
  (十)违反上述参赛准则,大会组委会执行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将视其情节给予警告、取消参赛资格的处罚;队中其他人员发生违反参赛要求的行为,处罚与运动员相同,两人以上(含两人)发生上述行为,属于集体行为,处罚对象为参赛队。
  十、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