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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体育总会关于加强区县体育总会“枢纽型”体育组织建设的意见发布时间: 2013年1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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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体育局、区县体育总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燕山体育运动中心: 为加强和创新体育组织管理,全面推进社会建设,完善“枢纽型”体育组织工作机制,加强区县体育总会对本区域体育组织的服务和管理,充分发挥区县体育总会“枢纽型”体育组织作用,实现市区两级体育总会、体育协会、健身团队三级组织网络的协调发展,促进体育社团社会化、规范化、规模化、实体化发展,根据新时期社会组织工作发展的要求,按照《北京市社会服务管理创新行动方案》中确定的“六有”标准(有领导责任制、有职能部门、有工作制度、有管理和服务体系的广覆盖、有党组织和党的工作的广覆盖、有业务和服务品牌项目),现对加强区县体育总会 “枢纽型”体育组织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总体工作部署。体育组织要紧密围绕社会建设大局,服务北京市体育的中心工作,最大限度激发其活力,以构建体育公共服务体系为目标,以完善社会服务为重点,以创新社会管理为动力,以动员社会参与为基础,以整合项目资源为保障,建设“枢纽型”体育组织管理体系,开创体育社团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和国际体育中心城市作出新贡献。 二、现状分析 截止到2013年12月,北京市共有市级体育社团84个, 16个区县体育总会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燕山体育运动中心共有区县级单项体育协会、俱乐部342个,各区县共有各类健身站点、团队6298个,涉及30余个健身项目,固定参与活动人员约30余万人。市、区两级体育社团每年开展各类全民健身活动400余项,100余万人次参与其中,体育组织在全民健身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当前,体育社团组织存在的问题,一是体育社团组织总体上发展缓慢、数量不足,部分群众广泛参与的体育项目尚未建立组织;二是自身建设发展缓慢,大部分体育社团距离社会化、规范化、规模化、实体化发展还有一定差距;三是普遍缺少经费支持、工作指导和活动阵地,发展活力未充分激活,无法做到可持续发展,未能充分发挥作用,成为制约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瓶颈和基础性短板。 三、工作原则 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创新我市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工作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有益实践。一是优化服务。把完善体育社团服务和管理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加强社会管理。二是规范化管理。指导体育社团组织制定章程,完善组织机构,量化工作考核标准,科学有效组织社团工作。三是完善制度建设。把体制创新、制度建设作为根本动力和基本保障,着力解决体育社团发展过程中亟需解决的问题,创新工作运行机制,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建设。四是协调发展,全面推进。统筹协调,科学规划、整体推进体育社团建设。五是社会协同、广泛参与。整合各类体育项目资源,激发社会创造力,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参与体育社团建设,动员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努力形成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 四、目标任务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区县体育总会须在本地区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质,设有独立银行账号,设置体育社团服务和管理的专门机构,明确部门职责,选派专职工作人员从事该项工作。 (二)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加强区县体育总会“枢纽型”组织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服务和管理,健全体育社团制度,促进全民健身活动发展,提高社团工作水平,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使区县体育总会成为本地区体育组织的桥梁纽带。 (三)健全工作责任制。一是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切实把本地区体育社团建设发展工作列入发展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实抓好;二是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明确主管领导、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细化工作职责和岗位要求;三是要对工作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体育社团发展过程中的问题。 (四)拓宽资金渠道。充分发挥“枢纽型”体育组织的作用,积极向本级财政、社会建设、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专项资金,通过重点扶持、项目引导、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体育社团,积极培育示范效应好、影响力大、带动作用强的体育组织和品牌活动,带动相关社会组织共同参与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五)创建品牌项目。依托本地区群众健身组织,深入基层,整合资源,挖掘项目优势,结合市场开发,积极创建体现本地区特色,打造品牌项目,引导群众广泛参与,以活动促组织建设,以品牌带动体育产业和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 (六)完善信息工作。建立信息联络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地区体育社团组织发展动态,加强与社会组织主管部门的信息传递和联络工作,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资源,完善体育协会组织的信息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体育组织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体育方针政策的重要组织形式,是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普及体育科学知识,开展全民健身竞赛活动的重要载体,是全民健身工作科学化、社会化、生活化的有力依托。加强“枢纽型”体育组织建设是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开展,创新社会服务和管理,全面推进社会建设,构建体育公共服务体系,满足广大体育爱好者健身需求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本市全民健身工作科学发展、贯彻落实《北京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重要举措。各区县体育总会要高度重视,创造条件,搭建平台,为完善“枢纽型”体育组织夯实基础。 (二)把握方向。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党和国家关于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工作部署,从全局把握全民健身工作的发展方向,紧密结合新时期体育工作的重点,力争体育社团工作开创新局面。 (三)梳理问题。深入梳理影响和制约体育社团发展的因素。积极开展调研工作,掌握基础数据,在政策、资金、人才、服务覆盖面等方面查找问题,结合本区域具体情况找出应对和解决的办法。 (四)学习借鉴。研究建立体育社团组织的理论体系,总结体育社团管理和发展的成功和不足,学习和借鉴国外体育组织管理的先进经验和模式,促进本区域体育社团发展。 (五)拓宽渠道。转变政府职能,积极争取通过购买公共服务、专项资金补助、奖励等多种形式,支持体育协会、社区体育组织以及其它社会团体向市民提供健身服务。 (六)建章立制。制定体育社团发展的政策和法规。充分发挥区县体育总会“枢纽型”组织的作用,积极与相关单位和部门配合,深入研究本区域体育社团发展现状和趋势,制定相应发展政策。 (七)提升能力。以加强体育社团组织能力建设为突破口,改革创新体育社团组织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体育社团服务和管理工作,促进体育社团全面发展。 (八)全面覆盖。构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到位,惠及城乡的体育社团组织体系。依托本区域体育行政部门,整合资源,调整布局,推进新协会成立,扩大体育社团服务覆盖面。 六、工作措施 (一)做好数据统计工作。各区县体育总会要对本地区的体育社团进行详细摸底,掌握第一手数据,对社会组织数量、会员数量、品牌活动、参与人数、成立换届等信息和数据进行调研,并实行动态管理,分析研究本地区体育社团的基本状况和发展方向,扎实做好体育社团基础性建设。 (二)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各区县体育总会要定期召开本地区体育社团秘书长或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体育社团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活动建设和社团党建工作,建立秘书长工作例会运行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工作内容、提高工作实效。 (三)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工作计划。制定本地区体育组织的发展规划。对方向、标准、数量、重点领域、支持办法等提出措施意见,引导其健康有序发展。同时,按照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地区体育社团的特点,研究、细化相关工作标准,制定明确的业务流程,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四)加强对基层健身团队联系、服务和指导。结合基层健身团队的特点和本地区的具体情况,采取有效方式逐步摸清底数、掌握基本情况,搭建平台。加强引导和服务,促进符合条件的基层健身团队正式登记。 (五)加强与市级体育社团的联系与服务。各区县体育总会要充分发挥“枢纽型”体育组织的优势,通过调查研究、工作交流、举办活动等形式,与市级单项运动协会和老年人、职工、民族、农民、中小学、大学生、残疾人体协等人群类协会建立工作联系,加强区县级体育社团和市级体育社团间的合作交流,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六)加强区县体育组织党建工作。各区县体育总会要积极创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模式,认真研究本地区体育社团的特点规律,优化组织设置,建立健全党组织,构建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要指导单独建立党组织;对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可指导建立临时党组织,也可根据行业相近、地域相邻和便于开展工作的原则,建立联合党组织;对暂没有党员的社会组织,可通过选派党建指导员等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积极探索流动党员在党组织或临时党组织过“双重”组织生活等方式,加强流动党员教育服务管理,逐步实现体育社团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七、经费扶持 各级政府及其体育行政部门应当通过购买公共服务、专项资金补助、奖励等多种形式,支持体育协会、社区体育组织以及其它社会团体向市民提供健身服务。加强对各区县体育总会这类“枢纽型”体育组织的建设提供经费支持,使其承担起区域内体育社团服务和管理任务,成为政府和体育行政部门得力助手。 各区县体育总会构建“枢纽型”体育组织工作体系,完善工作机制,是我市体育社团服务和管理创新的核心内容,也是发挥体育社团公益作用,促进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区县体育部门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加强“枢纽型”体育组织建设,不断创新实践,完善工作规范,为社会建设和全民健身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北京市体育局 北京市体育总会 2013年1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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