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总会关于报送2014年工作总结、《2015年北京市举办体育竞赛活动计划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年11月20日

各市级体育社团、区县体育总会:

  根据社团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请各市级体育社团、区县体总上报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计划,并按要求填报《2015年北京市举办体育竞赛活动计划表》,报送2015年在北京行政区域内主办或承办的国际性、全国性、市级、区县级体育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表无申报单位公章将视为无效;

  二、计划表内如有缺项、漏项或不符合《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办法》的比赛,不予录入;

  三、以承办单位为主体报送竞赛计划项目,须由主办单位出示同意函件确认或在申请表中加盖主办单位公章;

  四、填表时只需填写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举办的体育竞赛,举办地在外省市的比赛不需填写;

  五、计划表须于2014年12月20日前送交北京市体育总会秘书处,以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为准。逾期未报将不再受理;

  六、各体育社团、区县体育总会工作总结于2014年12月20日前报送市体总秘书处,并加盖公章。

  特此通知。

 

  附件:《2015年北京市举办体育竞赛活动计划表》

 

 

  北京市体育总会

  2014年11月18日

  (联系人:侯鹏程;电话/传真:87244889、手机:15901238899;下载地址:www.bjtyzh.org文件下载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