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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关于推荐“2015北京榜样”候选人的通知发布时间: 2015年03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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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 近日,市委宣传部、首都文明办联合发文,继续在全市组织开展“2015北京榜样”大型主题活动。请你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从所联系、服务、管理的社会组织中推荐选拔相关候选人(不超过5名)。 推荐的候选人要具有“奋发向上,崇德向善”精神,体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勤劳节俭、热心公益、自强不息等方面的道德品质。往届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首都道德模范、“北京榜样”,不参加“北京榜样”候选人推荐活动。“2014北京榜样”推荐未上榜的候选人,如有新的突出事迹,可参加“2015北京榜样”推荐上榜活动。请按要求认真总结事迹材料,各候选人所在单位及各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要对所推荐候选人的事迹真实性和遵纪守法情况进行审核把关。 请于4月10日前将填好的“候选人推荐表”电子版(请务必张贴电子版1寸照片)及纸质材料报宣传处,纸质材料请加盖候选人所在单位及各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公章。
综合处(宣传处) 2014年3月16日
联系人:张焱 电话:63087192 邮 箱:zhc@bjshjs.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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