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总会关于开展2018年“北京榜样”“北京社会好人榜”推荐工作的通知发布时间: 2018年05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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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级体育社团、体育类基金会,各区体育总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全民健身体育协会、燕山体育运动中心: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正能量,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按照市委宣传部、首都文明办的统一部署安排,2018年继续组织开展“北京榜样”社会领域候选人推荐工作。同时,市委社会工委将与千龙网联合开展“身边好人、社会好事”主题宣传教育,共同举办2018年“北京社会好人榜”评选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北京榜样”评选活动 (一)评选标准与条件 积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勤俭节约、热心公益、自强不息等方面事迹突出,在建设“社会风气和道德风尚最好的城市”中表现优异的先进典型人物。凡在北京工作、学习、生活的18周岁以上成年人均有资格入选“北京榜样”。 往届周榜、月榜人物中继续保持荣誉,做出新成绩,社会影响较大的,可分别参加2018年度月榜、年度人物选树;往届月榜不参加2018年度周榜、月榜选树。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首都道德模范、往届“北京榜样”年度人物,不再作为“2018北京榜样”推荐人选。2018年荣登“中国好人榜”的先进人物,自动入选年度周榜,并参加月榜选树。 (二)推荐名额 各单位推荐候选人1名。 (三)推荐要求 填写《北京榜样推荐表》,提供简要事迹200字左右,详细事迹2000字左右,提交电子版照片6张(含1张1寸蓝底证件照,5张以上体现个人事迹的清晰照片,带文字注解,大小1Mb以上)。 (四)严格审核把关 认真挖掘和总结先进事迹材料,各单位要对所推荐候选人的事迹真实性和遵纪守法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五)做好张榜工作 各单位要在网站以及微信等进行宣传,对推荐的榜样人物进行公示。 二、“北京社会好人榜”评选活动 “北京社会好人榜”评选活动倡导从身边做起、从具体事情做起,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身边好人、社会生活中的点滴好事,教育人、打动人、感染人,使好人好事既看得见又摸得着,既学得来又做得到。活动评选分为上榜个人、上榜单位两类。 (一)推荐标准 在北京工作、学习、生活的18周岁以上的个人或单位,事迹感人、表现突出、品德高尚、感染力强、认可度高。 (二)推荐名额 各单位推荐1名候选人、1个候选单位(可以是候选个人所在单位)。 (三)推荐要求 事迹要以故事为主,突出宣传具体人、具体事。填写《北京社会好人榜推荐表》,提供候选人简要事迹200字左右,详细事迹2000字左右,分别提交个人、单位电子版照片6张(含1张1寸蓝底证件照,5张以上体现个人、单位事迹的清晰照片,带文字注解,大小1Mb以上)。 “北京榜样”候选人将自动纳入“北京社会好人榜”评选活动。 (四)严格审核 认真挖掘和总结先进事迹材料,各单位要对所推荐候选人的事迹真实性和遵纪守法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五)广泛宣传 市委社会工委将在相关媒体开辟专栏、专版进行集中宣传,通过“北京市社会办”官方微博、北京社会建设网和手机报进行经常性宣传。市体育总会也将对候选个人、单位做相应宣传推广工作,树立先进典型,大力营造学身边好人、做社会好事、为社会文明添彩的良好氛围。 (六)评选表彰 市委社会工委将于年底前完成“北京社会好人榜”评选工作,拟表彰100个上榜好人、100个上榜单位,举办表彰颁奖仪式,颁发奖杯及荣誉证书,并在相关媒体上进行系列宣传推介,充分展示“北京社会好人榜”风采。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工作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参与、完成推荐。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做好组织、动员、推荐和服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做好推荐工作。 (三)做好宣传公示。请各单位做好张榜公示工作,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学好人、做好事的良好氛围。 请各单位收集汇总后,于6月5日(星期二)17:00前将加盖公章的“北京榜样”“北京社会好人榜”《推荐表》(见附件)纸质版及图片材料报市体育总会,电子版材料请发至shitizong@sina.com。 北京市体育总会 2018年5月23日 (联系人:庄绪娟;联系电话:87244872) 附件:推荐表.z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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