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北京市体育大会暨2018年北京市第四届青少年风筝公开赛竞赛规程发布时间: 2018年09月28日 |
||
北京市青少年风筝公开赛是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体育总会主办的北京市体育大会项目之一,也是北京市风筝协会发起的“北京风筝传统体育文化普及推广项目”,已经成功举办了三届,今年是第四届,举办这一赛事旨在贯彻落实《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和《北京市便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旨在加强对北京风筝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普及、推广,旨在推动北京风筝这一优秀的传统体育项目在青少年中全面开展,进一步丰富青少年业余活动。 一、组织单位 主办:北京市体育局 北京市体育总会 承办:北京市风筝协会 协办:北京市青少年体育科技促进会 支持单位:北京市海淀区第四实验小学 二、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10月13日(星期六)上午9:00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第四实验小学 三、比赛项目 硬翅类、软翅类、板子类、串类(含龙类)四类,不分型号。 四、比赛分组 (一)少年组:年龄在6至14周岁; (二)青年组:年龄在14至18周岁; 五、比赛办法 (一)社会报名根据年龄自行组队或由组委会统一组队。 (二)为推进风筝项目的普及,让更多的年青少年参与到比赛中,特限定每人只能参加一项,不得兼项。 (三)少年组可以参加青年组比赛,青年组不能参加少年组比赛。 (四)本次比赛,应是自己动手制作的风筝才能参加制作工艺评分。 六、比赛流程 待报名结束、编排后公布。 七、奖项设置 (一)证书和奖牌由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体育总会颁发。 (二)团体奖 1、少年组和青年组团体奖: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向获得团体奖的学校和单位,颁发牌匾。 2、团体奖评选办法:团体奖根据积分评定,积分由两部分组成。分别是单项成绩积分和赛场秩序积分。 (1)参加各单项取得的成绩积分:单项一等奖积5分,二等奖积3分,三等奖积2分,四至六名积1分。 (2)赛扬秩序积分:根据比赛期间参赛情况分别给予1-10分。 对于遵守比赛秩序、服从裁判、团结协作好、精神风貌好的团队给予10分。出现相关问题的由裁判组酌情给予扣分。 (三)单项奖:各组各项参赛项目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四至六等奖各1名。一、二、三等奖颁发金银铜牌和证书,四至六名颁发证书。 单项奖励评选办法:根据制作、放飞成绩,由裁判组评定(具体评分标准参照全国风筝比赛标准,另行公布)。 参赛风筝必须是参赛人员自己动手制作完成,风筝套材可以向北京市风筝协会购买,风筝制作指导老师可以向市风筝协会申请指派,风筝套材和指导老师的相关费用由参赛单位负责。 北京市风筝协会团体会员其风筝套材和指导老师由市风筝协会免费提供和指派。 (四)指导老师奖:颁发优秀指导老师奖。优秀指导老师颁发证书和奖金。 八、参赛要求 (一)参赛队伍和个人严格遵守竞赛规程,服从裁判,听从管理。 (二)所有参赛人员要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比赛。 (三)放飞中要注意安全,禁止在非放飞区域放飞。 (四)社会报名人员由组委会统一编排队伍,指定一名领队负责。 (五)学校组队的,要委派领队老师,切实担负责任、做好学生管理。 九、仲裁组 仲裁委:徐荣珍、张国成、张小平 十、裁判组 (一)裁判长:左留标 国家级裁判 (二)副裁判长:李俊杰 国家级裁判 (三)裁判员:张功卯(一级裁判)、耿志辉(一级裁判)、金铮(一级裁判)、郑德宽(一级裁判)、张嘉斌(国家级)、崔郁葱(国家级)、刘寒芝(国家级)、赵铁民(一级裁判)、马爱群(一级裁判)、马晓鹏(国家级)等。 十一、报名办法 (一)社会报名:社会报名可自行组队或者由组委会安排组队。 (二)学校报名: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每个单位每组限报一支队伍,每支队伍5人(不含领队)。 (三)个人自愿参加比赛,需要提供自己身份信息(身份证、户口本),在网站进行报名或现场报名。 (四)报名条件:凡年龄在6到18周岁的青少年均可报名(凭身份证、户口本。) (五)报名截止于10月8日,领队会上交报名表。 (六)报名方式: 1、请从北京市体育总会网站(协会文件)下载报名表,填写完整后,发送到:bjfzxh@126.com; 2、电话报名:北京市风筝协会办公电话:67023101、67016534; (七)领队会时间另行公布。 十二、信息发布 北京市体育总会网站:http://www.bjtyzh.org/ 北京市青少年体育科技促进会:http://www.bjtssa.org/ 十三、附件(报名表):第十届北京市体育大会暨2018年北京市第四届青少年风筝公开赛报名表下载.docx 十四、附件(第十届北京市体育大会暨2018年北京市第四届青少年风筝公开赛评分细则) 第十届北京市体育大会暨2018年北京市第四届青少年风筝公开赛评分细则 一、硬翅类、软翅类、板子类、串类(含龙类) 按风筝的平面面积分型(串类以单只风筝面积为准,每串风筝均须5只以上)计算方法以风筝主体骨架的最长乘最宽,其积即为该风筝的面积。 1、小型:面积在0.4平方米(±0.1平方米) 2、中型:面积在0.7平方米(±0.1平方米) 3、大型:面积在1.0平方米(±0.1平方米) 4、超大型: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上 二、工艺分(40分) 1、造型构图(5分) 2、骨架工艺(10分) 3、绘画工艺(10分) 4、粘糊工艺(5分) 5、创新(10分) 骨架结构、整体造型、构图布局、色彩运用等构思巧妙有创意,符合风筝放飞性能的体现与主题的表达,符合风筝近视与远观双重视赏效果的兼顾,而非其它形式的直接移植。 三、放飞评分(60分) 1、起飞(6分) 2、留空(12分) 3、20秒测角(20分) 4、空中效果(22分) 四、犯规与失败 (一)犯规: 凡有以下情节之一者,均取消比赛资格。 1、比赛中,借助于其它自动器材操纵风筝; 2、放飞时运动员超越比赛区域; 3、运用收、放线有意缠绕他人风筝; 4、放飞时、未带准飞证或私自涂改准飞证; 5、放飞风筝的类型,编号与准飞证上类型、编号不符; 6、检录三次不到者。 (二)失败: 1、三次起飞失败; 2、在比赛中风筝主体损坏、散架、断线或运动员脱手致使放飞工具离开评分区。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