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北京市体育大会定向运动比赛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 2019年06月27日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北京市体育局 北京市体育总会

  承办单位:北京市定向运动协会

  协办单位:北京乐恩嘉业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二、竞赛时间地点

  1、第一站:7月14日,地点待定

  2、第二站:9月,地点待定

  3、第三站:10月,地点待定

  三、竞赛项目、组别

  1、竞赛项目:

  短距离赛、中距离赛、百米定向赛、积分赛、接力赛、短距离接力赛、团队赛

  2、竞赛组别:

  儿童男子M10组、儿童女子W10组(2009.1.1以后出生)

  儿童男子M12组、儿童女子W12组(2007.1.1至2008.12.31出生)

  少年男子M15组、少年女子W15组(2004.1.1至2006.12.31出生)

  青年男子M18组、青年女子W18组(2001.1.1至2003.12.31出生)

  成年男子M21组、成年女子W21组(2000.12.31前出生)

  精英男子ME组、精英女子WE组(2000.12.31前出生)

  中年男子M35A组(1984.12.31以前出生)

  中年女子W30A组(1989.12.31以前出生)

  公开组(不限年龄及性别)

  四、参赛办法

  1、本市行政区域内学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各级各类健身组织及个人均可报名参赛。

  2、每单位个人赛参赛人数不限,短距离接力赛参赛队队数不限(短距离接力赛设4个棒次,其中不得少于2名女子运动员,且第1棒、第4棒必须为女子运动员);接力赛参赛队队数不限(接力赛设3个棒次);团队赛参赛队队数不限(每队4名队员)。

  3、各参赛队限报领队、教练员各一名。

  五、竞赛办法

  1、竞赛按《中国徒步定向运动竞赛规则》执行。

  2、运动员出发方式由裁委会决定,出发顺序由抽签及计算机随机决定。

  3、比赛运动员必须佩带规定的号码布,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比赛。

  4、出发前运动员因故退赛,教练员(领队)应向终点递交书面报告。

  5、比赛途中运动员因伤、病不能完成竞赛时,可自行退赛,退赛后应尽快向终点裁判报告并及时交回比赛用图。

  六、名次和录取

  1、短距离赛、中距离赛、百米定向赛、积分赛:每组别分别录取前八名,前三名颁发奖牌,前八名颁发获奖证书。

  2、短距离接力赛、接力赛、团队赛:每组别分别录取前六名,颁发获奖证书,同一单位报名多只队伍的只取成绩最好的队伍进行排名。

  3、根据参赛队、运动员、裁判员和工作人员比赛期间的表现,对做到文明参赛、团结友爱、乐于奉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评为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员、体育道德风尚奖裁判员、体育道德风尚奖工作人员,并为其颁发获奖证书。

  七、安全管理

  1、参赛队伍需加强内部管理,严格纪律,实行全程领队负责制,参赛单位认真履行安全教育和管理职责。 参赛运动队进行现场报名时需签署《2018年北京市体育大会定向运动比赛安全及免责声明书》

  2、参赛人员必须具备遵循定向运动竞赛规则参加竞赛的能力(包括良好的身体状况和娴熟的技术及自身综合素质对竞赛地形、比赛难度和气候的适应能力等),参赛队和个人对自己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3、参赛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者,请各代表队在比赛前做好健康检查。领队(教练)要对参赛人员进行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及其他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参赛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4、参赛比赛的所有运动员,必须办理适于定向运动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金额不低于10万元、附加医疗1万元,未办理的单位不得参赛。如发生意外安全事故,由参赛单位负责与保险公司解决。各代表队须自行做好保险事宜,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不负责参赛人员发生的伤害、医疗、交通等任何问题的费用。

  八、报名与报到

  1、因比赛分多日进行,每场比赛详见补充通知。

  2、在报名网站www.orienteering.cn/baoming/报名,并提交纸质报名表原件、参赛运动员保险单,缴纳材料费,签署《安全及免责声明书》。逾期报名,交纳手续费。

  报名联系人:王帅,联系电话67051176;

  总裁判长:刘洋,联系电话13810172586。

  3、报名时必须交验运动员办理保险手续的有关证件,不允许无保险的人员参加比赛。

  4、报名截止后,不允许更换队别和组别。

  5、本次比赛不设领队会,竞赛信息详见赛前补充通知。

  九、器材和经费

  1、竞赛计时设备统一采用IOF(国际定向运动联合会)及中国定向运动协会认证的Learnjoy乐嘉定向计时系统。

  2、竞赛用指北针、定向服装、定向鞋、检查点说明等装备自备。

  3、参赛单位食宿费和交通费、门票等自理。

  十、其他

  1、裁判员和仲裁:由北京市定向运动协会委派。

  2、申诉:裁判委员会仅接受书面申诉。请在成绩公布2小时内将申诉书连同申诉费提交裁判委员会,情况属实,退还申诉费。

  3、本规程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十一、反兴奋剂工作

  禁止使用违禁药物,贯彻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的三严方针,对违禁者依照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二、本规则解释权归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体育总会,北京市定向运动协会。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北京市定向运动协会      

  2019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