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总会关于加强体育社团党建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13年01月16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加快推进社会组织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领域党建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体育社团党的建设工作,通过党建工作加强社团的组织建设,促进社团业务发展,夯实社团基础建设,根据《党章》及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加强市级体育社团党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对体育社团党建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根据北京市体育总会党建工作实施方案,2011年11月,北京市体育总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委员会经北京市委社工委批准成立,经北京市体育局机关党委批准,北京市体育总会社会组织联合党总支相继成立,同时成立了北京市桥牌协会党支部等7个党支部,经过近一年的实践和探索,社团党建工作是社团建设的薄弱环节,市级体育社团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加强对党建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一)加强体育社团党建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面临的新任务。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领域党建工作的意见》及市委十届九次会议决议,对新时期进一步加强社团党的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方向和具体的目标,指出社团党建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社团党组织的健康发展,对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社会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具有重要作用。市体总党建工作委员会成立一年来,各体育社团积极探索加强党建的新途径和新方法,积累了一些经验,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工作与市委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和党组织发展建设要求比较,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对加强体育社团党建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存在着畏难、观望情绪;二是党建工作相对滞后,抓赛事活动多,对党员管理比较松散,对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党组织开展活动缺乏落实;三是部分成立的党组织存在“有组织无活动,有活动无质量”的状况;四是新成立党组织定位不明,职责不清,工作方式不适应,办法不多,作用发挥不明显;五是党组织隶属关系不顺,领导责任不明,影响党建工作的正常运行。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总体工作目标是:根据党章规定和市委文件要求,确保每一个符合建党条件的体育社团建立党组织,不够成立党组织条件的,其党员纳入社团办公中心联合党支部开展活动,确保每一个专职工作人员党员都编入一个党的组织,会员党员有单位但愿意把组织关系转入到本社团的,社团应当积极协助接转,没有专职工作人员党员的,按要求成立党建工作小组,逐步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确保每一个党组织和党员能发挥作用,已经成立党组织的,要研究探索党组织在社团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研究探索党组织在社团中发挥作用的途径,市体总联合党总支要对已成立的党组织理顺隶属关系。
  (二)体育社团党建工作是市委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枢纽型”社会组织,市体总指导、管理超过近百个市级体育社团,体育社团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近二十万,并且会员数量逐年增多。体育社团领导及理事会要以发展的眼光和全局的视角来审视社团党建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切实按照市委、市政府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3+1”模式的要求,成立体育社团党组织,开展体育社团党建工作,要切实认识加强社团党建对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转变党的领导方式和提高执政水平的重要意义,对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社团党建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落实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要切实按照市委文件要求和市体育局党组书记李颖川同志在市体总党建委成立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克服畏难情绪,创新方法,破解困难,改进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和党建运行机制,发挥社团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推进体育社团组织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要进一步扩大体育社团党建工作的覆盖面
  (一)加强体育社团组织党建工作,着力点应放在党组织的组建,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上。要依据《党章》规定和市委文件要求,按照“3+1”模式,坚持“成熟一个组建一个,组建一个巩固一个,巩固一个提高一个”。
  1.单独组建。专职工作人员或会员党员组织关系在本社团的正式党员3人以上、建党条件成熟的单位,单独组建党组织。对现有体育社团符合建党条件而没有建立党组织的,要立即着手建立党组织。争取用三到五年左右的时间,在所有实体化试点社团建立单独的党组织。
  2.联合组建。专职工作人员或会员组织转入到社团中其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社团,经社团同意,市体总联合党总支批准,可联合组建党组织。在体育社团办公中心办公的社团,一并纳入社团办公中心联合党支部。联合组建的党组织要通过推优入党的方式,积极发展各社团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为下一步单独组建党组织创造条件。
  3.挂靠组建。对有挂靠单位、主管单位的体育社团,其专职工作人员党组织关系挂靠在主管部门党组织的,可采取挂靠组建的方式,其党组织开展活动情况一并报市体总联合党总支。
  4.指导组建。对体育实体化试点单位中未成立党组织以及对建党认识不到位但经努力能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体育社团,市体总联合党总支要指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帮助认识党建工作的积极作用,指导成立党组织的方式方法,通过购买岗位、招聘专职工作人员等途径,扩大党员队伍,最终建立党组织。
  5.临时筹建。根据北京市社团办要求,新成立体育社团在筹备过程中,要一并考虑党组织的建设问题,其筹委员在成立社团的过程中,应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筹建成立临时党组织,为社团成立后开展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作用探索经验。
  (二)凡新建的体育社团要按照市委文件要求和社团管理条例规定,同步考虑、同步筹备、同步建立“三同步”的原则,设置建好党组织。作为业务主管单位,市体总将严格按照市委文件要求,对新成立的体育社团,没有考虑党组织建设或者谋划党建工作的,要指导、帮助其开展党建工作,未按 “三同步”要求或者不考虑党建工作的,将不纳入社团评优范围。
  (三)建立健全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制度。对专职工作人员或从业人员中无党员的,或甚至没有专职工作人员的,要根据市委文件要求,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党建工作指导员应由政治坚定、坚持原则、熟悉党务、作风正派、联系群众、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的中共正式党员担任。根据市体总实际,下一步,市体总秘书处各部门符合条件的党员将分别派驻到相关社团,指导社团开展党建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指导社团结合自身备件,分步骤成立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团结凝聚会员;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完成上级党组织赋予的其他任务。
  (四)体育社团组建党组织应与考察物色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者同步进行。要选那些政治坚定、党性观念强、在社团中威信高、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党员来担任党组织负责人。市体总党建委将加强社团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干部的培训,每年定期举办培训班,把社团党建负责人、党务人员、联络员的培训工作纳入市体育局总体培训体系中,建立党务工作者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党务人员、党建指导员、党建联络员工作会,提高他们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要建立健全党务工作者的激励考评机制,在政治上、物质上关心爱护这支队伍,市体总党建委将研究实施对工作实绩明显的党务工作者,给予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奖励。
  (五)妥善安排相关工作。未建立或通过指导、帮扶仍不能组建党组织的体育社团,要在会员大会、理事会、大型赛事活动、涉外活动、换届选举等重要活动期间,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临时党组织。
  三、充分发挥体育社团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一)体育社团党组织要围绕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引领作用,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其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社团组织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支持社团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依法依章开展工作,发挥各自的作用;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支持和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团的发展和进步;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从实际出发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要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体育社团的贯彻落实。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中央、市委及各主管单位、业务单位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坚持党对社团组织的思想政治领导,体育社团党组织要接受市体总联合党总支的领导。遇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参与重大决策讨论时,要从政治上把关定向,重大赛事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向市体总联合党总支报告有关情况,要增强政治敏锐性,经常了解和掌握所在体育社团会员的思想动态和政治倾向,建立必要的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体育社团各项活动在党的领导下积极健康地开展。
  (三)要切实做好体育社团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会员工作。坚持和发扬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从体育社团和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入手,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会员正确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认识和对待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各种社会现象,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向会员宣传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宣传法律知识和无神论思想;积极开展各种科学健身和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等体育活动。要把思想教育与关心、帮助会员,维护会员利益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会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四)建立党组织负责人列席体育社团理事会及日常办公会制度。市体总提倡已建立党组织和成立党建工作小组的社团负责人列席理事会、办公会等,直接参与社团重大问题的讨论,为社团的自身建设和发展出谋划策。同时,建立邀请非党员社团负责人列席适当的党内会议制度。
  (五)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着眼于提升社团在服务体育大局、服务全民健身中的核心作用,围绕社团创建品牌赛事活动、建立活动基地、创建和社团项目相适应的产品品牌等社团长远发展和建设中开展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推动促进作用。着眼于增强社团凝聚力、影响力,调动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发挥社团党组织的团结凝聚作用。着眼于增强社团生命力,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充分发挥社团党组织的监督协调作用。
  四、进一步加强体育社团党员队伍建设
  (一)要按照实事求是、区别对待、灵活处置的原则处理工作。严格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制度,保证党员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体育社团会员来自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大部分社团主要领导人也来自不同行业,组织关系都在其工作单位,各社团要本着实事求是、区别对待、灵活处置的原则,愿意把组织关系转入到社团的,要积极协助做好接转工作,要重点做好那些“口袋党员”、组织关系在人才中心、街道社区的会员党员及工作人员的党组织关系接转工作,通过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组建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
  (二)党组织应按照“严格、规范、有序”的要求开展组织生活。健全完善“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党的组织生活一般每月一次,党课和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一次。针对体育社团的工作实际,既要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又要灵活机动完善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方式方法,要同社团的各项目会议制度相结合、同赛事活动的筹备组织会议相结合,达到组织生活与业务活动两结合、两不误。
  (三)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壮大党的力量。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制订党员发展规划,有计划地抓好党员发展工作。每年确定一定比例的培养目标,挖掘体育社团组织的优秀分子,进行培养引导。每年发展一定比例的新党员,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切实改变目前体育社团组织中党的力量比较薄弱的状况。近一个时期,已经成立党支部的社团发展党员可直接报市体总联合党总支,由党总支统一培训、统一考察、统一发展;未成立党支部的社团,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一并纳入社团办公中心联合党支部的培养考察计划。
  (四)要积极探索创新党员管理办法。建立社团兼职党员每半年一次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和社团党组织双向汇报思想的机制,对那些有挂靠单位的社团、以专业队为主的竞技类社团,要突破党员只能在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过组织生活和参加党的活动的传统模式,创新社团党员“双重组织生活”方式。
  五、积极探索体育社团党的活动方式方法
  (一)要根据各类体育社团的不同特点开展工作。从体育社团的赛事活动、行业活动、专业活动入手,找准党组织活动的切入点,灵活开展党的活动。要充分利用体育社团自身拥有的赛事活动载体和会员自身的组织资源,开展为社团发展所需要、为党员和其他人员所欢迎、为社团负责人所支持和理解的党的活动,引导党员在开展科学健身、创建品牌赛事、探索适合本社团实体化方向的活动,积极发挥党员在社团和全民健身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要创新党组织活动内容和载体,发挥好党组织促进体育社团发展的作用。要按照“灵活、小型、多样、务实”的原则,找准党组织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的切入点和结合点,扩大体育社体中来之不同阶层、不同行业体育爱好者中党员活动的参与面,提高党建活动实效性。社团党组织要通过策划组织和参与形式多样的群体赛事活动,为社团发展提供引领示范作用,既为协会发挥专业优势、人才优势提供机会,促进体育社团健康发展,也为社团党建活动提供平台和灵活多样的活动方式。
  六、进一步加强对体育社团党建工作的领导
  (一)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进一步加强对体育社团党建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体育社团党建工作定期汇报交流制度,市体总联合党总支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经常了解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总结推广新经验,及时提出指导性工作意见,检查、督促各社团抓好落实,督促体育社团开展党建研究、党员发展、培训工作,壮大党员队伍和党组织数量。各体育社团负责人、理事会也要建立相应的机制,原则上党建负责人为社团法人或者秘书长,党建负责人即市体总社会组织党建委成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体育社团党建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各体育社团要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基础台帐。要紧密联系新形势下体育社团党建工作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研究,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努力走出一条适合本社团特点的党建工作新路子,为体育社团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经验和实践基础。
  (三)建立健全体育社团党建工作的责任制。市体总协会工作部要在要在新体育社团成立、变更登记和实施年度检查时,协助督促具备条件的社团组织建立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市体总办公室要在宣传和年度总结中突出报道各体育社团党建工作先进经验、创新方法,要在体育赛事活动中优先考虑各社团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并纳入赛事活动计划中,市体总人事财务部要在预算中充分考虑体育社团开展党建工作的经费预算,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体育社团购买专职党建工作岗位;已经成立社团党组织的,要根据党章规定和市委文件要求,全面负起社团党建工作的直接领导责任,做到思想上摆正位置,工作上有具体目标、任务和要求,指导监督社团开展相关活动。市体总联合党总支将定期听取社团党组织党建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七、加快党建信息化建设,着力建设市体总党建工作信息网
  (一)加强网站建设。力争到2013年底,各社团建成自己的网站,2014年底以前,建设开通党建信息专栏,实现体育社团党内基本信息实时网上传输、查询,提高对社团党组织和党员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实施党建工作半年报制度。每半年把本单位内党员增减,党组织的增减以及党组织负责人变动等情况上报市体总联合党总支,及时在网站上进行更新。
  (二)加大宣传力度。从2013年开始,在市体总网站开设党建专栏。大力宣传各社团在党建工作中的创新经验,宣传社团在党建工作上的新举措,宣传社团在党建工作中的特色活动和做法,为社团党建工作、组织建设上的全覆盖营造氛围。
 
 
 
                                                               北京市体育总会
                                                              201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