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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

发布时间: 2013年02月28日

 

钓鱼是捕捉鱼类的一种方法。钓鱼的主要工具有钓杆,鱼饵。
 
 
钓鱼的竞赛规则
 
 
-1- 国际正式钓鱼比赛必须由附属于国际钓鱼运动组织(简称 C.I.P.S)的成员国家主办,负责组织比赛的所有事项. 

 
-2- 只有在国际钓鱼运动组织正式成员国的运动俱乐部内,完全交纳会费的会员才能参加国际钓鱼比赛,运动员必须由参赛国家推荐,必须具有参赛国国籍,在俱乐部国际钓鱼比赛中,可以允许一名非本国国籍的运动员参赛,该参赛运动员必须拥有其代表的俱乐部会员证,并在俱乐部所代表的国家里居住。一旦运动员代表一个国家参赛,他/她就不能代表其他任何国家再参赛,参赛运动员必须有证明他们国籍的证书,以备国际钓鱼运动组织检查,只有国际钓鱼运动组织成员国家才有资格参加国际钓鱼锦标赛和欧洲钓鱼锦标赛,从2003年起,在比赛头一年的11月末,参赛国必须通知国际淡水钓运动组织秘书处预备参赛名单。

 
-3- 国际钓鱼运动组织的每个成员国都只允许有一支参赛队,参加不同比赛,参赛队由5名运动员和1名替补运动员组成,必须在赛前第一次抽签前就确定好替补运动员名单,运动员不允许代表个人参赛。

 
-4- 钓鱼比赛必须以溪流、江河、运河或湖泊作为赛场.所选赛场沿岸必须能完全利用上.水深至少1.5米,各赛区水深应尽量相同,赛区最小宽度为25米。

-5- 赛区应尽量是直线型的,应为所有参赛者提供平等的比赛条件.钓位应尽量连续,无中断.应避免诸如电线、桥梁等其他情况而导致钓位中断现象;应保证运动员和观众的人身安全。 
对于所申请的比赛场地,应由国际钓鱼运动组织技术委员会的一个或多个成员进行参观或审查;参观或审查必须在比赛的当年完成;审查报告必须呈报国际淡水鱼钓鱼运动组织(F.I.P.S.)的直接委员会,由直接委员会做出最后裁决,再将最后结论呈报国际钓鱼运动组织(C.I.P.S)备案。对比赛地点所做出的最后结论将由国际淡水鱼钓鱼运动组织F.I.P.S.直接送至申请主办国。
 
-6- 在比赛中,运动员钓位宽度最小必须为10米、最大为20米.钓位具体宽度由技术委员会决定.每个钓位的两边应各有1米宽的中立区。 钓位必须有明显界限,运动员必须与观众席隔开:可以界定一个从水面至观众的适当距离(最少10米),用绳子或篱笆隔开观众,在钓位与观众席之间应有一个通道供官员使用。只有运动员的组织者才可以进出他/她的钓位.参赛队组织者必须在其背后配戴明显标志以表明他/她的身份。比赛主办方必须在各钓位在标牌上注明运动员的国籍、以及个人成绩表(成绩表应每六小时更新一次)。

-7- 参赛队领队会议: 
会议目的是为了发布有关比赛信息,应举行两次领队会议,第一次会议应根据比赛规则的第二十九条,选举一个评判委员会。

-8- 选举必须按以下规程进行: 
1- 点名; 
2- 国家按字母顺序排名,并按此顺序点名进行第一轮抽签,确定钓位; 
3- 发布有关世锦赛的发展信息 
星期五下午举行,本次会议中,只抽签决定各队每个队员所在的钓区(A、B、C区等)。如果某个参赛国代表缺席,国际淡水鱼钓鱼运动组织F.I.P.S.的一个代表成员将代表该方进行抽签。
 
-9- 抽签: 
抽签必须在比赛开始前180分钟进行.抽签必须在比赛主办国和所有参赛队组织者、代表以及至少一名国际淡水鱼钓鱼运动组织F.I.P.S.代表现场监督下进行.根据第一次领队会议中产生出的赛区分布情况,再经过两轮抽签,将产生出各队员所在钓区中的具体钓位. 二轮抽签结果由自动抽签机直接生成.自动抽签机按第一次领队会议的抽签结果,将各参赛队的5名队员分别计入不同赛区中.第一轮抽签仍按第一次领队会议中决定的先后顺序进行,由自动抽签机生成各队员在赛区中的具体钓位,并决定队员在第二轮比赛中的赛区.自动抽签机应能生成所有参赛国的钓位. 

-10- 在溪流、江河和运河中比赛时,第1号位置应在下游;在静水(湖泊)中比赛时,第1号位置应在面对水面的左面,赛场应从左至右排列; 

-11- 主办方将参赛队运动员的参赛编号发给参赛队领队,再由领队发给各参赛队员;除非预先得到国际淡水鱼钓鱼运动组织 
F.I.P.S.的同意,参赛运动员不允许配戴其他任何公共标识(详见41条)。 

总则: 
-12- A-参赛运动员的准备时间为120分钟.运动员一旦进入比赛场地,必须配戴参赛编号,并将他们携带的所有钓具放在指定位置.在正式比赛开始信号发出之前,运动员不允许进入钓位,或组装钓具、准备饵料或底窝饵料,或触摸任何装备.这条规定同样也适用于运动员的助手.不允许任何人提供帮助.在第一个比赛信号开始之前,可以由服务员作为中间人向运动员传递饵料、底窝料及用具,但在信号之后,任何东西均不得传递给运动员.饵料和底窝料可以在指定的准备时间内向运动员分发,但必须在检查委员会的监督下进行. 
B- 只有在检查饵料和底窝料后,运动员才允许准备底窝球、做底窝.一旦采取控制措施,该运动员将不允许继续参加比赛. 

 
-13- 每个运动员都有一名指定服务员,每个赛区都有一名服务员总管.最多每7名运动员拥有一名检查委员,负责监督饵料和底窝料的使用情况.这些服务员必须非常精通所有比赛规则. 
检查委员的职责是: 
控制饵料重量(使用一个量袋,或称重器或平衡称): 
a- 检查底窝饵料数量(检查包括底窝饵的所有饵料,以备使用(加湿、筛选):包括沙砾、玉蜀米、小麦、大麻籽和其他添加物,不能对水生动物不应有任何不良反应如含有麻醉剂等):在所有的世锦赛中,底窝饵料均不得超过17升.国际淡水钓运动组织的执行委员会将根据技术委员会的意见,规定饵料数量. 
b- 检查饵料数量(所有饵料均应称重):在所有的世锦赛中,饵料数量均需限制在2.5升内,其中包括最多1升的jokers或蚯蚓.国际淡水钓运动组织的执行委员会将根据技术委员会的意见,规定饵料数量. 
c- 运动员有义务向现场检查员通报并出示将使用的饵料和底窝饵料的数量. 
d- 在称完饵料和底窝料的总重后,将多余的饵料拿回. 
个人服务员的职责是: 
a- 检查鱼护网; 
b- 检查所权限范围内的参赛运动员是否有违规行为; 
c- 检查并标明所钓鱼的有关资料; 
d- 在比赛即将结束时,看管运动员所钓之鱼.在称重完毕前,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钓鱼区.应和运动员一起在称重记录书上签字. 

 
-14- 参赛运动员必须遵守所有比赛规章制度,由参赛队领队负责通知本队运动员.所钓之鱼必须放在鱼护中.鱼护最小直径应为50cm,长度应为3米,并应尽可能将其完全浸没入水中.除非主办国声明统一提供鱼护,参赛运动员必须自行准备鱼护.禁止对受伤的鱼进行称重. 
 
-15- 所有饵料均应是自然产物,禁止使用人工饵.严禁使用金属制假饵. 主办方应限制底窝饵和活饵的数量.这些限制量将在技术委员会的批文中进行解释:技术委员会将向执行委员会递交饵料具体数量的申请,由执行委员会批准实行.在训练或比赛后,禁止将未经使用的蚯蚓和鱼饵扔入水中. 

 
-16- 比赛应在赛区进行2天.比赛时间正常为3个小时,但根据特殊情况,进行至少1个小时的比赛,比赛成绩就算有效.(详见第40条). 

 
-17- 参赛运动员都必须遵守所有比赛规则. 

 
-18- 只允许使用带一个钩的浮漂钓法进行钓鱼, 不许使用多尖子钓鱼,不允许超过浮漂配重钓鱼. 因偶然情况钩到的鱼将算作比赛成绩. 严禁使用假蝇饵、鱼籽、旋转饵. 浮漂(配重)的主要浮重不可触底,然而允许10%的浮重可触底.在水流急的水面上也应使浮漂处于自然漂浮状态.即使需要用很重的浮漂或配重时,在控制移动浮漂时,浮漂必须是处于随波逐流漂浮状态. 在比赛中,如果检查员发现或查到运动员有明显违背第18条,尤其是对18条头两项的操作行为时,检查员有权立即要求运动员停止使用该根渔线.在这种情况下,不允许重组渔线(如改变浮漂、铅坠位置,改变渔钩、渔线长度等)挂在钩上的活饵, 要求挂在活饵的顶尖部位上,而不允许完全穿在钩上.禁止用故意用钩钩鱼. 

 
-19- 运动员可以组装尽可能多的手竿/海竿,但是在比赛中一次只允许使用1支手竿或海竿. 

 
-20- 运动员一律自钓自取,独立操作. 

 
-21- 参赛运动员不允许有外援.只有参赛队领队才允许进入钓位,而且只能进行口头建议.运动队领队不允许进入他方比赛场地. 

 
-22- 可以组装一个最大长度1米的平台,但该平台必须高于水面,与水面成一直线.(主办方经过技术委员会的同意可以允许该平台半置于水中).可以搭建一个副平台,与主平台成一直线,只能用于放置物品.如果需要规定界线(用绳、白线等),将所有参赛运动员排成一行,这项工作应在训练之前完成. 

 
-23- 运动员可以随意使用指定给他们的钓鱼场地,但不许进入中立区,也不许在场地两边的中立区做底窝,或用活饵钓鱼. 在钓位场地内,运动员不得大声喧哗. 照相师和摄影师经过邻近运动员和个人服务员的同意后,可以在中立区摄影拍照.但是不得超越运动员身后2米的界线.这条界线应由主办方标明. 

 
-24- 参赛运动员必须等待第一声开始信号发出后才能进入比赛场地. 第一声信号发出后,运动员可以开始组装钓具、探底、试验渔线和浮漂、准备底窝饵和活饵、将鱼护放入水中,这些准备工作必须在120分钟准备时间内完成(不允许外来帮助). 
只允许手工放置钓饵、或双手使用弹弓射饵.(底窝饵的准备和扔出不允许借助其他容器:加食器、加食袋、非污染加食器等. 第二声信号发出后,参赛运动员方可使用重饵(只有5分钟的时间投饵).只有在检查员检查过底窝饵重量后才能进入钓位,准备重饵. 第三声信号(5分钟后)正式开始比赛.在正式比赛中,运动员只能使用轻饵,并应轻投.(用轻饵的意思是,只准使用一只手投饵,而不借助外力的帮助:腿、桶等).这些轻饵球不能在比赛开始之前准备.只允许两种投饵的方法:用一只手投饵;或用双手使用弹弓射饵. 第四声信号表示比赛还剩最后5分钟. 第五声信号和最后一声信号表示比赛结束.该信号发出之后,除非鱼被完全钓离水面,否则不允许再将鱼计入成绩. 
 
-25- 在比赛过程中,个人服务员必须站在钓鱼运动员身后,不允许打扰运动员,管理好运动员所钓之鱼.鱼护必须放置在个人服务员的视线范围之内.在称重队员到来之前,鱼必须在鱼护网中保持鲜活. 
称鱼重: 

 
-26- 称鱼重必须由5支称重队执行,每支称重队有5名称重队员(每个赛区一支称重队).- 其中一名称重队员负责称鱼重;- 另一个负责向正式成绩单上抄录有关重量数.- 另外三个负责其他相关事务.每个赛区都有一套称重器.称鱼用的容器上必须有孔,漏掉水后再放置在称盘上.重量单位必须用“克”来计算. 

 
-27- 在称重队到达比赛位置前,鱼护必须放置在水中.称重队的一名队员负责将鱼放置在称盘上,并负责记录在正式计分牌上的结果.称过重的鱼必须放回鱼护中,并将鱼护重新放回至水中,直到全赛区称重完毕.然后高级称重服务员负责将称过重量的鱼小心放生. 

 
-28- 运动员必须在称重现场,以确保成绩无误,并且必须在正式记分本上签名.一旦所有赛区都已称重完毕,运动员在在赛区正式记分本上签字后,评判委员会不再接受任何投诉. 
评判委员会 

 
-29- 国际评判委员会将受理投诉.如果投诉有效,有权根据规定处以罚.评判委员会将由比赛前夕的组织会议上通过抽签选出.评判委员会有七至九名成员,以下人选可以优先成为评判委员会成员:-国际淡水鱼钓鱼运动组织F.I.P.S.的主席或由主席指定助理;-国际淡水鱼钓鱼运动组织F.I.P.S.的总秘书长;-国际淡水鱼钓鱼运动组织F.I.P.S.直接委员会成员,青年委员会、技术委员会和环境委员会成员;-比赛主办国代表;如果他同时还是FIPS主席(或其助理),或者他与以上成员具有相同国籍时,不用通过抽签,他就可以成为评审委员会主席.在参赛运动员和参赛队有违规行为时,如果该参赛运动员或参赛队与评判委员会某一成员(评判委员会主席除外)同一国籍时,该成员不得投票.评判委员会成员必须配戴徽章以表明身份.必须在赛场随时接待投诉.评判委员会成员所在地必须通告所有参赛队组织者. 

 
-30- 除有关等级或比赛级别的投诉外,其它投诉均应在比赛结束前1小时内交至评判委员会;可以口头投诉,但必须有书面确认材料.有关等级或比赛级别的投诉必须在正式结束印刷后30分钟内进行,印刷时间将在成绩公告牌标明.每份送至委员会的书面投诉材料必须交纳手续费55欧元.如果投诉确定为无效投诉,则由国际淡水鱼钓鱼运动组织F.I.P.S.没收该金额.有关违规操作和警告必须通报评判委员会.只有评判委员会才有资格剥夺参赛运动员或参赛队的比赛资格,剥夺比赛资格的消息必须马上通报全赛场;评判委员会成员和所有服务员必须熟知所有比赛规则. 

 
-31- 比赛规则使用三种官方语言(法语、德语和英语)文本.所有参加世界锦标赛的评判委员会成员和所有参赛队组织者均应人手一份.评判委员会采取投票表决方式,少数服从多数.国际淡水鱼钓鱼运动组织F.I.P.S.主席(或其代理)投决定票.国际淡水鱼钓鱼运动组织F.I.P.S.直接委员会成员必须配戴醒目徽标,可以使用正式通道.徽标只在其办公年限内(4年)有效. 

 
-32- 制裁条款: 
a- 对第12a条、20条、21条、23条、24条的违规操作行为将给予警告; 
b- 对第12b条、第18条、36条的违规操作行为、或根据第12a、14、15、20、21、23、24和条所给予的第二次警告将给予取消比赛资格的处罚; 
c- 如果不遵守第38b-3条,将取消国家的参赛资格; 
d-如果参赛运动员被取消其参赛资格,他的比赛得分为他参赛队参赛分数加1;如果参赛运动员被取消其参赛资格,其后的参赛运动员仍保持原排名顺序(例如:运动员X排名第8,他被取消参赛资格后,其后的运动员仍将保持原排名顺序,即9号、10号等); 
e-国家参赛队受到评判委员会的警告后,将被记录在案,并保留三年.如果在这三年内,又有新的违规行为发生,将被视为累犯.在考查这种新的违规行为时,评判委员会将根据制裁标准进行制裁. 
f-参赛运动员受到评判委员会的警告后,将被记录在案,并永远保留.一旦有新的违规行为发生,将被视为累犯.在考查这种新的违规行为时,评判委员会将根据制裁标准进行制裁; 

 
-33- 国际淡水鱼钓鱼运动组织F.I.P.S.主席将发给正式仲裁人一张挂牌.仲裁人持牌可以进入赛区,并可以对任何违规行为进行记录.但进入运动员赛区时,必须有该队组织的陪同. 
等级和比赛级别划分: 

 
-34-
1- 团队比赛等级: 
A- 第一轮 
a- 分布在不同赛区的参赛队员得分之和为团队总分.赛区中出现相同比分时,则队员的实际得分为相同比分之和的平均数,即:如果有2个运动员分数都是5分,则单个队员实际得分为(5+6)÷2=5.5分;如果有3个运动员分数都是8分,则单个队员实际得分为(8+9+10)÷3=9分. 
b- 钓0尾者得分应按本区0尾排名数之和的平均数计算.例如:如果一个赛区有24名双人对抗赛队员,其中有12名有成绩(即上鱼),则他们按重量多少排名得分为1~12,那些钓0尾者(即没有上鱼的队员)得分应为:(13+14+15+……)÷12=18.5,即(13+24)÷2=18.5;或者说,在一个赛区有29名队员,有5名有成绩,这样他们占据头5分,剩下24名没有成绩的得分应为:(6+29) ÷ 2=17.5;或者说,一个赛区有29名队员,有26名有成绩,这样他们得分为1~26,剩下3个没有成绩的得分为:(27+29)÷2=28;如果只有1人没有成绩,或有1人缺席,他的得分为:28+1=29. 
B- 第二轮: 
和第一轮的评分一样. 
C- 总排名: 
a- 两轮比赛后,一个队的运动员的得分相加,得分最少的为第一名,其次为第二名、第三名…… 
b- 如果有相同比分出现,按两轮比赛所钓总重量高低决定比赛名次; 
c- 如果还有相同比分出现,则按个人所钓重量高低决定比赛名次.

2- 个人排名: 
a- 两轮比赛后,分数最低的运动员为世界锦标赛冠军. b- 如果有相同比分出现,则钓鱼总量最重者为世界冠军. 
c- 如果有相同重量出现,则钓起的单个鱼重量最重者为世界冠军. 
d- 如果出现比分相同,重量也相同的情况,则应加赛两场,比分最高为世界冠军. 
e- 只参加一轮比赛的运动员,应在个人排名后再依次排名. 

 
-35- 必须由FIPS主席或其代理,和评判委员会部分或全部成员现场监督进行比赛等级和级别的划分. 
海竿、手竿的长度 

 
-36- 海竿和手竿的长度应限制为: 
ü 年龄低于14周岁的青少年参赛队员所使用的手竿长度不应超过8.5米; 
ü 年龄低于16周岁的青少年参赛队员所使用的手竿长度不应超过10米. 
ü 残疾人所使用的手竿长度不应超过11.5米. 
ü 年龄低于18周岁的青少年参赛队员所使用的手竿长度不应超过13米. 
ü 女子参赛队员所使用的手竿长度不应超过13米. 
ü 青少年参赛队员所使用的手竿长度不应超过14.5米. 
对海竿和鱼线轮不做限制.  
 
-37- “民事责任”保险:
比赛主办者必须取得民事责任保险,以便管理比赛.保险公司应在比赛开始前两个月向国际淡水鱼钓鱼运动组织F.I.P.S.的主席提交保险证书,以便落实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