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气功发布时间: 2013年0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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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气功是以自身形体活动、呼吸吐纳、心理调节相结合为主要运动形式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 健身气功的竞赛规则 第一条 竞赛类别 一.个人赛。 二.集体赛。 三.团体赛。 第二条 竞赛项目 一.国家体育总局编创的健身气功。每套功法为一个比赛项目。 (一)健身气功·易筋经。 (二)健身气功·五禽戏。 (三)健身气功·六字诀。 (四)健身气功·八段锦。 二.自选功法 第三条 竞赛年龄分组 一.老年组: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 二.中年组:40周岁至59周岁; 三.青年组:18周岁至39周岁; 四.少年组:12周岁至17周岁; 第四条 套路完成时间的规定 一.比赛项目完成的时间为5至7分钟。 二.表演项目完成的时间由竞赛规程规定。 第五条 配乐 配乐曲可以根据功法的自行选择,但是不可以使用带有名称或口令的音乐。 第六条 参赛服装 一.参赛运动员服装自备。 二.参加集体赛运动员着装样式、颜色须统一。 三.参加个人赛运动员着装样式、颜色不限,鞋为健身运动类鞋,均须佩戴大会统一发放的竞赛号码布。 第七条 进场、退场、起势、收势 一.运动员听到点名后,应立即进场待裁判长示意后,即可走向起势位置。 二.运动员完成整套动作后,须并步收势,再转裁判长,待裁判长示意后退场。 第八条 计时 运动员由静止姿势开始肢体动作,计时开始;结束全套动作后并步站立,计时结束。 第九条 参赛礼仪 参赛队员听到上场点名和完成比赛项目后,以及宣布比赛得分时,应向裁判长施礼。 第十条 示分办法 个人赛和集体赛的比赛成绩施行公开示分。 第十一条 比赛顺序 在竞赛委员会和总裁判长的监督下,由编排记录组组织参赛队领队或教练参加抽签,决定比赛的顺序。 第十二条 赛前检录 参赛队员在赛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参加第一次检录,赛前10分钟进行第二次检录,未能按时参加检录或上场比赛按弃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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